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永芳,顾美英,林飞燕,孙一诚,张新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新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永芳、顾美英、林飞燕、孙一诚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当庭作出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