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彩林,柳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方彩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你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