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伟超,叶文辉,杜士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33民初1229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士武:本院受理原告梁伟超诉被告叶文辉、杜士武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33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