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微微,王鑫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03民初404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鑫韩:本院受理原告徐微微与被告王鑫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03民初40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