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丽萍,何小荣,何莲芝,何桥,何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何莲芝:本院受理原告何丽萍、何小荣、何莲芝与被告何桥、何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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