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永平,第三人-王小飞,丁雪军,夏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永平、夏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与被告周永平、第三人王小飞、丁雪军、夏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王小飞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