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伟婵,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伟婵: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赵伟婵偿还垫付款51380.33元及利息;2.原告对赵伟婵名下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赵伟婵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益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