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郭勤助,钱伟庆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赣0428民初283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
内容
钱伟庆:本院受理原告郭勤助诉被告钱伟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28民初2831号。因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原告的诉请内容为:1、要求被告钱伟庆偿还鱼饲料款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1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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