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国树,陆周军, 义乌市世轲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义乌市世轲进出口有限公司、陆周军:本院受理原告曾国树与被告义乌市世轲进出口有限公司、陆周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外网查询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法律责任警示书、拒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罪相关案件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分在义乌法院国际商贸城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