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东县吉隆云海鞋厂 ,惠东县吉隆胜源夹布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3民初276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东县吉隆云海鞋厂(经营者:蔡锦文):本院审理的(2021)粤1323民初2761号原告惠东县吉隆胜源夹布厂与被告惠东县吉隆云海鞋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关门停业,经营者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3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