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傅家杰,徐积华,刘燕,徐永军,刘俊,顾成龙,王菊,易峥,张从信,陈迎生, 南京市栖霞区金翔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积华、刘燕、徐永军、刘俊、顾成龙、王菊、易峥、张从信、陈迎生:本院受理上诉人南京市栖霞区金翔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傅家杰与被上诉人徐积华、刘燕、徐永军、刘俊、顾成龙、王菊、易峥、张从信,原审被告陈迎生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