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勇民,余来,华云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682民初747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来:本院受理原告秦勇民与被告余来、华云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682民初7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