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鑫,兰立聪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06民初20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立聪:本院受理的(2022)川0106民初208号原告伍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