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军,黄再祥,莫云兴,陈展望,苏有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再祥、莫云兴、陈展望:本院受理原告孙军与被告苏有静、黄再祥、莫云兴、陈展望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苏有静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