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金叶,毛海燕,万涛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苏0612民初6473号之一,(2020)苏0612民初6473号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万涛、毛海燕: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叶与被告万涛、毛海燕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612民初64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以及(2020)苏0612民初6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仁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被告万涛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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