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卫权,彭成效, 惠州市德燊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 ,邵阳市亚军二手车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476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卫权: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德燊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戴卫权、邵阳市亚军二手车行、彭成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1302民初476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彭成效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476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及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水口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及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水口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上诉答辩状,逾期本案将依法移送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