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冰兰,王国站,李亚军,高鹏,王国强, 西安市鹏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骊佳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陕西骊佳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王国站、李亚军、高鹏、西安市鹏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林冰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未央宫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