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绿叶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王健,王春红,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鑫乾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盛高化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盛高化工有限公司、南通鑫乾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叶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王春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盛高化工有限公司、南通鑫乾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叶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王健、江苏振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王春红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