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国强,黄家坤, 韶关市顺风通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05民初134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国强、黄家坤:本院受理韶关市顺风通运输有限公司与你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05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付清欠款34635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共9308元,由你俩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