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倩云,徐浩楠,徐国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心支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1181民初5455号
案由
保险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内容
徐浩楠、徐国跃:本院受理原告张倩云与被告徐浩楠、徐国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5455号民事判决书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心支公司提交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