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正强,屈先升,王芳,秦治建,何安富,韩佩,李晓花,张涛,李根词,武富珍, 陕西长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陕西秦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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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芳、秦治建、何安富、韩佩、李晓花、张涛、李根词、武富珍:本院受理原告陕西长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秦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秦正强、屈先升、王芳、秦治建、何安富、韩佩、李晓花、张涛、李根词、武富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翠华路369号雁塔区人民法院5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