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威,吴桂兰,周忠俭,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义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威(xxxxxxxxxxxxxxxxxx)吴桂兰(3203231973041408X)周忠俭(xxxxxxxxxxxxxxxxxx)西安义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威、吴桂兰、周忠俭、西安义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早晨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影路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