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南昌兆和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昌兆和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南昌兆和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被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