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袁洪华,品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潘伟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内容
品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潘伟:本院受理原告袁洪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以公告之外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主张你支付原告工资9000元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2号庭(嘉北街道内)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