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徐闻县徐凯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25民初254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徐闻县徐凯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闻县人民法院(2021)粤0825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向原告徐闻县徐凯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51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85185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1929.63元由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缴)。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