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瑞,钱坤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0304民初50713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内容
钱坤:(2021)粤0304民初50713号本院受理原告张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4时30分,请你在开庭时间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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