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飞,邢科蓉, 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粤0304执恢91号之一,京(2016)昌平区不动产权第004327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飞、邢科蓉: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本院依法作出(2022)粤0304执恢91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邢科蓉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东关北里60号楼6层3单元3612房产(房产证号:京(2016)昌平区不动产权第0043274号),以清偿债务。本院依法向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台查询,被执行人邢科蓉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东关北里60号楼6层3单元3612房产(房产证号:京(2016)昌平区不动产权第0043274号)评估价分别为人民币6179906元、人民币6734982元、人民币5409698元,评估均价为人民币6108195.33元,并制作网络询价结果通知书:本院将以上述评估价格设置拍卖保留价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公开拍卖。因你们无法以其他有效方式进行送达,本院依法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们可向本院了解有关拍卖事宜,若在拍卖成交前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了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拍卖,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们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