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良荣,吴艳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802民初433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艳芸:本院受理原告陈良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802民初43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吴艳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良荣借款76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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