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选军,廖艳, 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选军、廖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