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付新招,林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204民初269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林斌:本院受理原告付新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除公告以外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204民初2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林斌欠原告付新招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9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至给付之日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二、驳回原告付新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36元,由被告林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