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春妹,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13459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春妹:本院受理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粤1302民初1345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