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光才,黄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81民初388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廖光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381民初388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