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时华,丁国峰,陈小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82民初118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国峰、陈小妹:本院受理原告黄时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282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