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志斌,何夕芸,杨立展,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祥铭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化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志斌、何夕芸、杨立展、北京祥铭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朱志斌,男,1971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145号;何夕芸,女,1983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北庄北洒村二组27号;杨立展,男,1955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145号;北京祥铭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2号平房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海鲜区A04-1,法定代表人:邓本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外出,暂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