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勇,西安分公司,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勇诉你方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512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