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壮勋, 东阳市白云臻品缝纫线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浙0783民初1181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壮勋:本院受理(2021)浙0783民初11816号原告东阳市白云臻品缝纫线商行与被告田壮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