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雪芹,姚宗强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陕0104民初112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宗强(42062119811101099X):本院受理的原告冯雪芹与被告姚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4民初1129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点在本院庙后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