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小龙, 西安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14666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龙(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1)陕0116民初1466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520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