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磊, 陕西燕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568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燕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聂磊诉你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6民初568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聂磊与被告陕西燕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签订的《装修合同书》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陕西燕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聂磊装修款19000元;被告陕西燕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聂磊违约金39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