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天寿,殷建良,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4877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殷建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天寿与被告殷建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4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