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艳红, 上海粹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7063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艳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粹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艳红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322民初7063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