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杨,黄洁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徐杨与被告黄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3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塘桥法庭3公开开庭审理,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