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龙少连,陈祖明,陈婷婷,吴志雄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226民初825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吴志雄:本院受理原告龙少连、陈祖明、陈婷婷与被告吴志雄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226民初82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龙少连、陈祖明、陈婷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驳回原告龙少连、陈祖明、陈婷婷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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