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妤桐, 西安七色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七色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妤桐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