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强,杨燕,第三人-张光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川0193民初12290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光胜:本院受理的李强与被告杨燕、第三人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李强就(2021)川0193民初1229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