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仁桥,何坤明,徐全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403民初1130号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坤明、徐全珍:本院受理原告许仁桥与被告何坤明、徐全珍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403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