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京秦淮区博威格建材销售中心,廖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04民初1155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华: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秦淮区博威格建材销售中心与被告廖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4民初1155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