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丹阳佳信金属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公示催告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丹阳佳信金属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丹阳佳信金属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号10200052 27038136、票面金额20000元、出票日期2021年8月18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2月12日、出票人常州双洋工具有限公司、收款人常州市铭博工具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