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鹏波,缑波涛,张晓雨, 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蒲城源波涛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蒲城源波涛工贸有限公司、邓鹏波、缑波涛、张晓雨:本院受理原告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