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小文,刘宏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宏权:本院受理原告曹小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